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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成功召开

  • 2017年17日,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南京熊猫金陵大酒店隆重举行,本次年会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江苏省法学研究会、江苏省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大学、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江苏司法警官学校、淮阴师范学院等高校学者,以及来自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纪委、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鼓楼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与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一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文俊教授主持开幕仪式,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克希和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陶广峰相继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本次会议增补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主任钱智同志为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金明为副秘书长;张金明等7名同志为常务理事;高军等23名同志为理事。

    在年会的主题研讨阶段先后30位参会代表围绕财政法治、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以及金融法热点问题三个单元进行了研讨,气氛热烈。


    年会第一场主题:财政法治研讨

    本单元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歌教授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肖泽晟教授围绕国家所有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从不动产的角度报告了论国家所有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江苏大学法学院邹焕聪副教授通过10年的地方立法文本的实证分析,报告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制度完善探究;江苏理工学院高军教授和与会人员讨论了税收国家的宪政逻辑;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方玉梅向与会人员报告了县级财政支出的法律监管问题;南京大学法学院刘畅博士和与会人员探讨了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特殊保护机制;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钱智主任从方法论的角度通过领域法学的研究方法解释了地方财政支出法益及监管问题。南京农业大学付坚强教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李子木庭长、淮阴师范学院朱少山副教授分别就以上问题和报告内容做出了精彩点评。



    年会第二场主题: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本单元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姚志坚副院长主持。南京大学李华副教授报告了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周姝报告了“互联网+”模式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问题;中国矿业大学李凯风副教授浅析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举措;南京市纪委董德春副处长从公益诉讼的角度讨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宋亭婷从网络时代背景分享了她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观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肖天存主任报告了实证方法下的保险合同公平性问题。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张金明、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任文举主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陈亮法官分别就以上问题和报告内容做出了精彩点评。



    年会第三场主题:金融法热点问题

    本单元由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钱智主任主持。淮阴师范学院蒋大平教授针对互联网金融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法律规制方法;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张楚婷分享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问题;南京大学研究生郭志鹤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视角探讨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银行说明义务规则;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张晗庆审判长从案例分析角度和与会人员分析银行卡非授权交易损失的分担问题;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张星就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措施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喻胜云博士就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转账法律风险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江苏警官学院张洪波教授、江苏开放大学龚万松副教授、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规处夏亚非科长分别就以上问题和报告内容做出了精彩点评。

    一等奖颁奖合影


    二等奖颁奖合影


    三等奖颁奖合影

    主题研讨结束后,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泽晟教授宣读了对本次年会参会论文进行表彰的决定,此次年会论文共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3名,三等奖12名,并由陶广峰会长、肖泽晟副会长、姚志坚副会长、孙文俊副会长、钱智副会长为获奖论文颁奖。


    年会闭幕式阶段,会长陶广峰教授对本次年会进行了总结,并对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和所有与会人员表示了感谢。陶广峰教授认为,本次会议紧扣“强高富美”新江苏建设的宏伟目标,主题集中鲜明,内容安排丰富,学术讨论热烈,取得了丰硕成果,对我省的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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